◆日本
近年国人爱去日本旅游,那笔者再例举日本人买车的情况。日本跟新加坡虽然同为亚洲发达国家,但却有较大的区别,比如不收拥堵费,因为日本人的公共出行意识很强,上下班大多都是乘地铁或公交。
一、汽车消费税
这部分包含在车价里,一般是5%。而中国的消费税是因排量等级而变的,如1.0L以下(含1.0L)为1%,1.0L-1.5L(含1.5L)为3%,1.5L-2.0L(含2.0L)为5%,2.0L-2.5L(含2.5L)为9%,2.5L-3.0L(含3.0L)为12%,3.0L-4.0L(含4.0L)为25%,超过4.0L的则收40%。
二、汽车所得税
购车之后还需缴纳所得税,一般车辆征税标准为5%,轻自动车为3%。
三、回收再利用费
日本国内的汽车报废周期很短,正常来说应该是10年,但大部分人用车不超过5年,因为超过5年的车子几乎不值钱。2005年之前,由于没有相应法律的约束,日本每年有十几万辆旧汽车被非法丢弃。于是当年日本颁布了《汽车循环法案》,规定日本公民购买汽车时务必要缴纳回收再利用费。这项费用大概为20000日元,约1059元人民币。
四、汽车重量税
这个税金每两年交一次,在每次车检时缴付,金额因车型不同而不同。比如“K-car”为8800日元(约466元人民币),普通乘用车1吨-1.5吨需交37800日元(约2001元人民币),1.5吨-2吨需交50400日元(约2669元人民币)。
五、车库证明
在日本买车的前提下是先有车库,不管你是买的还是租的。如果是租的,租金因区域地段不同而有差别,从每个月1万日元(约529日元)到50万日元(约2647元)以上都有。但你必须去当地的警察署交通管理课办一张“车库证明”,需要2600日元(约138元人民币)。
六、自动车损害责任保险(相当于交强险)
在日本买车,必须要先买两年的“自动车损害责任保险”(简称“自赔责保险”),这是一种针对交通事故受害者的人身保险,相当于我们的“交强险”。
1956年日本通过立法实施强制第三者责任保险,该强制保险仅以汽车第三者伤害责任为限,不包括第三者财物损失。该强制保险的惟一除外责任是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不参加保险者,不得驾驶汽车,否则,即使本人无责,也将受到1年以下监禁和50万日元(约2.7万人民币)以下罚金处罚。
日本的自动车损害责任保险并不是数额一样的,也是因车型级别不同而异。比如“K-Car”两年就共计22540日元(约1193元人民币),而普通车是27630日元(约1462元人民币)。
写在最后:也许您会好奇,笔者为什么不提美国、德国等西方国家,主要因为没多少参考意义。中国跟新加坡、日本都属于亚洲国家,有较多共同点,一是亚洲人思维方式相似,二都是人均占地面积很少。
何况在美国买车很便宜,所有税费(销售税、车船税、注册费等)加在一起也就占了车价的10%,而国内占了32%,而且美国的高速公路几乎没有收费站。美国纽约曾在2008年提议征收拥堵费,但最后因民众反感而不了了之。
虽然中国号称地大物博,和美国有地理上的相似处,但人实在是太多……所以笔者觉得,日后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汽车的普及,在购车观念和法制政策上更接近新加坡、日本这些发达亚洲国家。虽然并不一定非要收拥堵费,但在民众公共出行意识没那么强的时期下,这项费用多少能起到一些治堵作用,新加坡就是成功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