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点评网 新闻] 2月25日,车船税法获得人大常委会通过,根据规定,乘用车的计税依据,将按排气量大小分档计征,并降低了1.0-2.0L小排量车型税额。
车船税税额表 | |
排量 |
年基准税额(单位:元) |
1.0L(含)以下 | 60-360 |
1.0L-1.6L(含) | 300-540 |
1.6L-2.0L(含) | 360-660 |
2.0L-2.5L(含) | 660-1200 |
2.5L-3.0L(含) | 1200-2400 |
3.0L-4.0L(含) | 2400-3600 |
4.0L以上 | 3600-5400 |
此次通过的车船税法,降低了税额幅度,最终的方案是:乘用车排气量1.0升以下的为60元至360元;1.0以上至1.6升的为300元至540元;1.6升以上至2.0升的为360元至660元。
同时从税负的阶梯式递进考虑,对2.0升以上至4.0升的税额幅度也相应做了些微调。2.0升以上至2.5升的税额为660元至1200元;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税额为1200元至2400元;3.0升以上至4.0升的税额为2400元至3600元;4.0升以上的税额仍为3600元至5400元。
原车船税草案
按照新的征税方案,2.0以下、占乘用车87%左右的车主的名义税负不会增加,存量车船的车船税收入与原来收入也基本持平。车船税法规定,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对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有其他特殊原因却需减税、免税的,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