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第一批)的通知》,明确江西省等57个地区纳入第一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并指出江西、云南、贵州、青海等四省的《实施方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实施。
通知要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任务,围绕破解本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瓶颈制约,大力推进制度创新,并以确定的制度创新为重点,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力争取得重大突破。结合江西实际省情,国家对江西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制度创新方面建议从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完善主体功能区制度、探索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领导干部评价考核体系、完善河湖管理与保护制度等四个方面为突破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