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超员车是典型的交通违法行为,而驾驶员没有驾驶证更是“罪加一等”。3月6日,在京台高速公路禹城出口处,菏泽驾驶员张某因无证驾驶超员小型客车被高速交警处以罚款2200元的严厉处罚。
当日下午2点,交警支队高速三大队民警在京台高速禹城出口进行检查时,一辆菏泽牌照的
东风小型客车欲从民警身后加速通过,凭借工作经验,民警觉得该车有问题,执勤民警随即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
民警在让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并打开车门接受检查时,驾驶员言辞闪烁,支支吾吾地说“驾驶证、身份证出门时都忘记带了,车上拉的是几名民工,是来禹城某面粉厂干活的”。
民警透过车窗玻璃往里面看,车里面黑压压的一片。经过检查,核载9人的客车拉了11个人,车后面还堆满了放工具的袋子,超员的人坐在袋子上,十分危险。
更让民警大吃一惊的是,他们根据驾驶员提供的身份证号进行网上查询得知,驾驶员张某系无证驾驶!在证据面前,张某承认了自己是无证驾驶。
在对张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后,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民警对张某进行了罚款2200元的严厉处罚,同时将车上超载的人员进行了转运,随后责令张某找人代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