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晚20时许,唐县白合镇西赤村发生一起醉驾交通肇事案,造成一死一重伤,9人轻微擦伤。肇事人李某为该村村民,已被警方抓获。
1月20日下午,记者赶到西赤村,看见事故现场仍留有斑斑血迹。该村村委会主任马根儒告诉记者,事发地位于村里的一条东西向主街道,平时村里有20多名妇女儿童在此处跳舞。事发当晚,李某驾驶一辆面包车撞向人群,剐蹭到路边一井盖后翻车砸进人堆。记者从马根儒家调出监控录像发现,从事发当晚19时55分38秒肇事车撞进人群,到19时55分41秒肇事车翻车,短短4秒钟时间,跳舞现场便一片狼藉。监控录像显示,在撞进人群前,肇事面包车还剐蹭了路边一辆小轿车,随后冲上一个约有30度的大斜坡,一头扎进人群。
39秒时车辆闯进人群发生侧翻
事故造成村民贾某当场死亡,重伤的6岁儿童刘某颅内大出血,目前已经转往北京一家医院治疗,暂无生命危险。其余9人则出现骨折、擦伤等不同程度伤情,目前均在该县医院治疗。知情村民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前,肇事人李某在村内跟3个朋友吃喝,酒后回家路上出的事故。事发后李某并未受到大的伤害,从车内出来后仍走路不稳。
该县交警大队事故科科长张立佳表示,事发后警方迅速赶到现场,在抢救伤者的同时展开调查,并控制住肇事人李某。当晚22时许,该县司法医学鉴定中心为李某抽血样时,李某仍未完全清醒,还扬言要告警务人员,直到次日凌晨方清醒过来。记者在检验报告单上看到,李某血液乙醇含量高达259.4毫克/100毫升。
目前,李某已被刑事拘留,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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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醉酒驾车肇事造成伤亡的,可能认定为两种罪,一是交通肇事罪,二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认定为危害公共安全行为,处罚将比交通肇事罪重得多。
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