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2月6日),记者从中国石化江苏石油分公司获悉,苏州自本月4日起,开展国IV汽油的置换工作,拟定在12月25日前结束。25日至29日将进行质量检测,以保证30日零时,销售符合标准的国Ⅳ汽油。
据悉,本次实施国Ⅳ汽油置换的是南京、镇江、常州、无锡、苏州、南通、扬州、泰州沿江八市的加油站(点)以及高速公路加油站,分别由中石化所属苏州、无锡、常州、江阴、镇江、南通、泰州、扬州八家分公司以及中石化控股公司中石化壳牌(江苏)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及高速公路石油公司对口负责具体置换工作。鉴于南京市已于2012年4月1日起开始供应国Ⅳ标准的车用汽油,本次不纳入此范围。加油站置换时间本月1日至29日,30日零时起,系统内所有加油站(点)开始全面供应符合国Ⅳ标准的车用汽油。
相关专业人士介绍,本次油品置换将以自然置换为主,即在加油站储油罐的库存油品销售至底量时,进行国Ⅳ标准车用汽油的进货。以抽油和抽油清罐置换为辅。如果按照自然置换的办法无法在12月29日前达到2次以上循环的,则采取抽空储油罐底油的办法进行置换,即用油罐
汽车将储油罐内的底油抽空,对杂质较多且多年未清罐的储油罐可同时进行清罐,再进行国Ⅳ标准车用汽油的进货,以确保国Ⅳ标准汽油的品质。
根据规定,国IV成品油标准参照目前欧洲地区实施的欧Ⅳ标准制定,而国Ⅲ则是参照欧Ⅲ标准制定。车用汽油(Ⅳ)与车用汽油(Ⅲ)相比品质有了显著提升,其中硫含量由150mg/kg下降到50mg/kg,降低2/3;锰含量由0.016g/L下降到0.008g/L,降低1/2,可大幅减少机动车有害物排放;同时对汽车也能起到提升发动机动力、节约燃油、减少腐蚀等功效。相对“国Ⅲ”,国IV油可以降低30%左右的氮氧化物排放量,目前,机动车尾气已成为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源之一,其中机动车尾气对PM2.5贡献率超过20%,是首要贡献源,特别是机动车尾气排放高度在0.3米至2米间,正处于人体呼吸范围,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值得注意的是,在置换期内,车主加到的将是国Ⅲ国IV混合油,这对于机动车的安全性、动力性能等并无影响,因此车主们无需清洗油箱,直接加油即可。
另外,价格也是车主关心的问题,在置换期间汽油零售价格保持不变。置换完成,12月30日正式销售符合标准的国IV汽油时,将根据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的政策要求,实施优质优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