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他人年检保险标志 4项违法被罚6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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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21 05:01:01来源:德州晚报类型:转载编辑:姜硕
借朋友的车来德州办事,不料在接受交警检查时,竟出了“大问题”。6月18日上午,一辆车牌号为鲁N2J7XX 的商务车,因套用他人年检标志及保险标志,车辆被扣留,驾驶员将面临61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的严厉处罚。
当天上午,交警直属一大队二中队民警在向阳南大道例行检查重点违法行为,一辆车牌为鲁N2J7XX的银色商务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因为远远地看似车牌未按规定安装。民警将其拦下例行检查,经交管综合应用平台查询核实,车牌为真牌,但却是漏审漏保车辆。这让民警感到了迷惑,明明贴有年检及保险标志的车辆怎么会漏保漏审呢?
民警取下标志仔细一看,发现了其中的猫腻。原来这辆车上的年检标志及保险标志上登记的车牌号,与该车的车牌号不一样,这便是使用其他车辆的年审及保险标志来逃避交警的检查,从而达到“省钱”的目的。眼前的这一幕,让执勤民警大吃一惊,紧接着他们对驾驶员说明了违法行为的严重性,表示这辆车本来就漏保、漏审了,还套用他人的检验、保险标志,会受到合计几千元的处罚,这却让司机听的一头雾水。
司机见状连忙解释,“这是借的车,我不知道有这么多毛病。”无辜的司机却不知,由于自己借用车辆时,没有了解车况,在他驾驶车辆时被查处,自己也要接受处罚。民警对这辆即漏审又漏保,同时又套用他人年检标志和保险标志的车辆的违法行为,为其当场开据了强制措施凭证,扣留车辆,驾驶员将要面临6100元,并记3分的严重处罚。
那么这6100元是怎么处罚的?交警表示这辆车有4项违法行为。分别是:机动车未按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未缴纳强制险,罚款1900元;使用他人检验合格标志,罚款2000元,并予以收缴;使用他人保险标志,罚款2000元,并予以收缴。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千万不要擅自借用或给予借用年检合格标志、保险标志、车牌、登记证书等重要凭证,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一旦被查处罚是非常严厉的。同时,在借用他人车辆时,要明确其车况,确认手续齐全后再驾驶,否则一旦出了事故,不但事故双方生命及财产受到损失,同时更没有赔付保障,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