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点评网 沧州新闻] “9月1日开始,没有环保标志,汽车就不让上路了。”近日,许多车主都在谈论这个事情。对此,市交警支队有关人员表示,他们没接到上级关于查处没有尾气环保标志的通知。
最近一段时间,我市各主要媒体都刊发了一则政府的关于治理机动车尾气排放的通告,令许多车主去给汽车检尾气,因为通告上说,未取得环保标志的车辆禁止上路。如此造成了检测尾气的地点车满为患,许多没有检测尾气的车主担心因此收到处罚。另外一些读者对于检测尾气的标准也不明白,盐山的王先生说,他开的是一辆老“宝来”,听人说,2007年以前的车采用国Ⅰ标准,2007年至2009年的车采用国Ⅱ标准,2009年以后的车采用国Ⅲ标准。“我的车虽然是2007年以前的,可我保养的好,达到国Ⅲ标准没问题,可给我一个国Ⅰ的标志,开车进不了京津可咋办?”
对于市民担心汽车不能上路的问题,交警支队有关人员说,检测尾气是环保部门推出的,交警目前还没有接到上级关于查处无尾气环保标志的通知。
市环保局工作人员说,我市的汽车尾气检测是根据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省节能减排有关通知出台的。汽油车尾气排放达到国Ⅰ以上,柴油车达到国Ⅲ以上排放标准,环保部门发给绿色达标标志。不属于上述情况的车辆,检测合格发给黄色达标标志。各个车的达标标准就是其出厂合格证上所标的标准,如此说盐山王先生的理解是错误的。据这位工作人员介绍,目前省里正针对汽车尾气排放制定法规,预计法规执行之日就是交管部门查处的时间。(文章来自《沧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