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8日,记者从交管部门获悉,就落实公安部等六部局机动车安全隐患大检查通知,天津交管部门即日起至明年2月底,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机动车安全隐患大检查行动。
报废车上路一经发现,收缴
报废车等非法车辆上路行驶,极易引发事故。交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大检查,将加大非法上路车辆路面查处力度,严查驾驶报废车、拼装车、改装车上路;机动车漏检;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等交通违法,适时开展日检、夜检行动。
尤其,在城乡接合部、偏远乡镇和其他易发拼装车、非法改装车、报废车等安全隐患车辆上路路段路检核查比对可疑车,依法收缴拼装车或已达报废标准车并强制报废。
11处省级“交通点”,拦检
依托11处省际交通安全服务站和客货运场站周边道路、建筑工地周边道路、出市口、高速公路收费站和服务区,设大中型客货车专项整治点位加大客货车拦检力度,重点抽查可疑车辆。
与此同时,严格按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规定查验机动车,公路客运、旅游包车重点检查是否按规定装备行驶记录仪或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限速装置、安全带、子午线轮胎、缓速器、前轮盘式制动器等。危化品运输车、货车重点检查是否按规定设置车身反光标识、尾部标志板、侧面和后部防护装置,装备缓速器、行驶记录仪或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限速装置、前轮盘式制动器等。
检测站伪造检验结果,严惩
此外,加强机动车检测站技术检验监管,会同天津市质监部门深入全市各机动车检测站监管,复核通过检验货车的外廓尺寸、侧后部防护装置、车身反光标识、轮胎磨损状况,客车座位数、安全带、应急出口等主要安全装置,是否达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等标准,发现机动车检测站降低检验标准、减少检验项目,篡改检验数据,伪造检验结果,或不检验、检验不合格即出具检验合格报告,要严格按交通安全法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