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点评网 新闻] 随着315一年比一年热闹,消费者对权益保护也逐渐越来越关注。在与王海合作创立的汽车点评网投诉频道的开播,消费者对于汽车消费的投诉也越来越频繁。
近日,王海带来了他所代理的丰田皇冠汽车漏油的案例与消费者分享,希望通过案例给消费者以启迪,并通过案例,让消费者了解汽车维权的点点滴滴。
皇冠漏油事实
2005年10月12日江苏省张家港市的赵女士花了39万元购买了一辆丰田皇冠3.0L轿车。但,买车之后新车并没有给赵女士带来喜悦和便捷,原因在于她所购买的这辆车发动机一直在漏油。
王海提供的皇冠车发动机漏油部位
据赵女士回忆称:2006年2月17日她到丰田特约服务商张家港市东联汽修厂为爱车进行5000KM保养时,维护人员就发现该车的发动机漏油。在维护人员的建议下,为了安全她更换了原机油及机油滤清器,并中断所有常规检查,立即向丰田北京客服中心和当初购车处反映。
2006年2月18日经购车处维护专家成际荣检验,证实上述漏油问题确实存在。考虑到发动机是汽车的核心,当时也没有所需更换的零件,赵女士拒绝了服务商提出的维修建议,而是提出了退车或更换新车的要求。
被各方认可了真实性的丰田公司下发的《服务快讯》
几经交涉,赵女士一直未能从丰田公司或是销售商那里得到有关该车发动机漏油等问题任何书面处理通知。但是,就在此时,赵女士意外的看到了一份令人震惊的丰田公司内部文件《服务快讯》。
据王海介绍:这份名为《服务快讯》的材料显示,丰田公司及其特约经销商均至少在2005年国庆期间已经知道市场上的皇冠汽车存在发动机正时链盖漏油现象。但是丰田公司及其特约经销商在知道存在该瑕疵后依然照常销售,并未在销售时向消费者说明这一质量问题。
王海提供的皇冠漏油事件立案通知
至此,赵女士委托著名打假人士王海于2008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前夕,首次将皇冠漏油事件搬上法庭,将跨国企业一汽丰田和经销商共同起诉到江苏省昆山人民法院。
双方争议焦点
案件中,消费者赵女士认为:青岛六合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昆山公司在收到一汽丰田《订购皇冠发动机修理零件的服务快讯》等文件后,明知销售给原告的车涉嫌存在发动机漏油的质量问题却不告知、仍将有质量问题的车冒充合格车辆出售;
而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知道该批皇冠汽车存在质量问题后并没有及时通知经销商暂停销售或在销售时说明问题所在,且发动机存在漏油问题的汽车和完全合格的汽车价值和价格必然不同,就是修复了这一质量问题,也会导致汽车价值和价格的贬损。因此青岛六合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昆山公司与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属于故意隐瞒皇冠3.0L轿车质量问题欺诈消费者。
消费者赵女士和王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根据法律规定,除退车赔偿损失外,赵女士作为原告有权要求被告按照购车价款的一倍支付赔偿。
消费者赵女士的描述,我们已经很清楚,但青岛六合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昆山公司与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分别有自己说法。对于其之间最大的争议焦点在于发动机机油渗漏问题是否构成欺诈事由。
青岛六合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昆山公司认为:他们对车辆存在的发动机漏油问题无异议,但在销售此车时并不知道存在该问题。青岛六合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昆山公司销售车辆不存在欺诈行为。在发动机渗油问题确认后,青岛六合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昆山公司多次与赵女士协商此事,并要求在女士修理车辆,但赵女士都不予理会。因此,青岛六合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昆山公司已经履行其义务,应驳回赵女士的诉讼请求。
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认为:该车辆取得了合格证,在车辆销售前及车辆发动机渗油问题被确认前,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并不知道该车存在的问题,故没有隐瞒质量问题欺诈消费者。
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称:尽管其于2005年10月17日向经销店下发了《关于订购皇冠发动机修理零件的快讯》,只是基于此前所收到的对于车辆发动机机油渗漏问题的零星报告,出于给用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和改善经销店业务水平的考虑而下发的,而且并不知道该车发动机存在既有渗漏情况。
法院判决结果
丰田皇冠漏油事件经历了风风雨雨,于2008年2月25日立案受理后,于2008年5月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后转入合议庭于2008年10月7日再次公开审理。一审判决青岛六合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昆山公司和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不构成欺诈行为。
法院认为:要判断该车辆存在的发动机机油渗漏问题是否属于“参杂、参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或者却缺称少量的”,不能仅凭主观臆断,而应经由相关权威机构作出科学判断。但是在案件中,赵女士明确表示拒绝提供车辆以供鉴定,致使鉴定不能完成。因此,法院无法据此对该质量问题作出法律上的评判。因而,法院判定青岛六合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昆山公司和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欺诈行为不成立。
一审结束之后,赵女士不服,继续上诉,但于2009年2月5日公开开庭的终审判决,法院维持了原判。
最终经过两次庭审,王海代理的官司虽然败诉,但这种维权的精神值得称赞。王海指出,即便是汽车过了保修期,建议消费者也不要随便去做维修,要先判断好问题所在,如果属于质量问题,应积极向厂家索赔。
虽然这次的案例没有成功,但消费者维权的积极性已经被激发了出来。(文/汽车点评网 唐昱)
链接:国外类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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