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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先生2019年在中国人民保险成都分公司给自己的一辆宝马轿车投了车险。今年4月9号,他的妻子驾驶该车发生事故,交警认定陶先生的妻子负事故全部责任。
在走保险理赔的过程中,遭到了中国人民保险成都分公司的拒绝,对方还给陶先生寄来了拒赔通知书。
拒赔通知书上写的是“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具体情况,对方理赔部工作人员说:因为陶先生报案的车牌号和公司内部系统登记的车牌号不一致,所以拒赔。
陶先生说,自己的车牌号为浙K005K9 ,而人保登记的陶先生的车牌号为川A005K9。
陶先生行驶证上的车牌号为:浙K005K9
人保电子保单上的车牌号为:浙K005K9
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
写明陶先生的车牌号为:浙K005K9
而人保成都分公司提供给陶先生的内部系统
登记照片显示他的车牌号为:川A005K9
好好的浙K,到了保险公司那儿登记的就变成了川A?这当中出了什么问题?
对此,人保成都分公司方面没有人给陶先生作出任何解释,只是出具了拒赔通知书,并表示“如果不服,可以去法院起诉”。
原来,2019年5月24日,某保险公司业务员小李联系到陶先生,表示陶先生名下的一辆小客车保险即将到期,希望陶先生继续续保在自家公司。陶先生在续保后,向小李表示:自己名下还有一辆宝马轿车,也可以一起投保在该公司。但在随后的付款过程中却屡次失败。
此后,小李告诉陶先生,由于陶先生这辆宝马轿车年限较久,且是豪华品牌,承保风险较高,自家保险公司不予承保,但他可以帮陶先生找到可以承保的公司。
随后,小李通过公司内部两位同事了解到人保成都分公司可以承保,于是小李便将陶先生的资料发给同事A,同事A又将资料转发给同事B,同事B又转发给一位所谓的“朋友”,此后这位“朋友”又通过某些渠道和办法为陶先生在中国人保成都分公司投了保!
也就是说,陶先生此次投保过程,自己的资料至少经历了4人之手。
据了解,造成陶先生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因为当时他们在承保时,拿到的陶先生的资料被人PS过。陶先生的情况并非个案,有一批浙江的车辆投保在人保成都分公司,都出现信息不一致的情况,且已经有几辆车在理赔时遭到拒赔。
希望中国人保财险总公司重视此事,并介入调查,给公众一个合理的解释。
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