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长春市环保局获悉,即日起,长春市环保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冬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对于环境违法行为将进行严厉查处,从而有效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和强度,确保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有所下降,重污染天数减少。
环保部门将与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配合,强化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加大对“黄标车”闯限行区域的查处力度,以及对“冒黑烟”车辆路检路查频次。一旦发现,将责令“冒黑烟”机动车主进行限期维修治理,禁止尾气超标车辆上路行驶。同时,建成区内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任务也将于年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