陋习不改 乱象难平——扫描城区交通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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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03 06:15:31来源:网络类型:转载编辑:
4月30日,是民间约定俗成的“交通安全反思日”,对于这个日子,我们到底应该反思什么?
八成交通事故 祸起陋习
见缝插针、乱穿马路的行人,随意变道、与人争路的车辆……从4月3日起,记者连续两周在黄石大道、武汉路、湖滨路、杭州西路等路段多次看到,此类现象引来刺耳鸣笛声不时响起,在一些没有“电子眼”的路口,一些车辆肆无忌惮地闯红灯。
“绝大多数交通事故,都是因为交通参与者的违法行为而引发的。”市交巡警支队法制宣传大队大队长赵林恩说。据统计,交通事故80以上由超速行驶、未按规定让行、逆向行驶、乱穿马路等交通参与人主观违法行为所致。
而中国疾控中心伤害防监控室的一份监测数据显示,在各类伤害死因中,道路交通伤害已经成为第一位。我国每年发生21万次道路交通事故,致6万多人死亡,全国平均每天有2.6人死于闯交通信号灯、有86人死于“越线”、有1.4人死于“不让”……
“很多事故究其原因,就是因为交通安全意识的淡薄。”赵林恩提醒市民,开车时一定要保持安全车速,不要超速和随意超车;行人在过马路时,一定要注意观察路面情况,要让司机了解自己的动向,从安全通道通过;乘坐公交车下车后,不要绕道从公交车前走,以免公交车后面的车辆因为挡住了视线撞上行人;尽量少骑摩托车,骑摩托车时一定要带头盔;摩托车禁止载人。
道路设施滞后 导致拥堵
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滞后,同样也是影响交通安全的重要因素。
“这里要修个过街天桥就好了,现在行人和车辆太密集了,每次从这里过,总是要堵一下。”4月26日,在新百百货门前路段,密集的过街人群让通行转为“龟速”慢行,的哥刘刚驾驶车辆在车流中爬动时,无力地敲打的方向盘,扭头对记者说。
据市交巡警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市机动车保有量逾30万辆,仅今年第一季度就新增8237辆,每月增长台数均在2500辆以上。
“政府早有规定,新建筑在规划时,就应该合理配置地下停车场。而黄石有多少符合该规定的呢?”市民刘先生说。
治理交通陋习 需“组合拳”
“交通是个系统性工程,光靠一家之力很难搞得好。”多名交通民警在采访中如是说。
“对机动车的违章治理还可以针对机动车进行处罚,行人闯红灯等虽然按法律规定可以罚款,但在实际中难以执行。” 市交巡警支队法制宣传大队民警罗华说, “如厦门治理行人过马路的方法,就需要很多部门共同实施,不是一家之力能做到的。”
据介绍,厦门整治“中国式过马路”是建立一个“诚信信息共享平台”。这个平台是由厦门市政法委、市府办、文明办、法院、信息产业局牵头,工商、税务、银行、保险、交通等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平台建好之后,行人闯红灯行为被记录到“平台”中,并永久保存,可能将影响今后的就业、保险、贷款等。
“对运输企业和营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的监管,需要交通、安监、公安交警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对校车安全的监管,需要教育部门和交警的配合。道路通行设施的建设,需要市政、规划等部门的力量。”一位民警表示。
赵林恩告诉记者,根据交通安全法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但是,有些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很少或根本不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不能说归说、唱归唱,在反思之余,重要的是把交通安全落实在行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