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关公民可以不经驾校培训,直接参加驾驶证考试一事,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12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回应网友咨询时表态:公民不经驾校培训,可以直接申请驾照考试。但不少人认为,在目前情况下,公民仍然“绕不开”驾校。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该条款并没有规定,公民考驾驶证,必须参加驾校培训。按照“法无规定”不违法的原理,公民不经驾校培训,直接参加驾驶证考试,是有法律依据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有人对此规定得出结论,公民直接参加驾驶证考试不可能,仍然绕不开驾校。
但是,实际情况又是怎样的呢?据我所知,某人学开车时,就没有上驾校,而是他的朋友用自己的车教他的,朋友虽然不是驾校教练员,但也是一个有多年驾龄的老司机了,有着比较丰富的驾驶经验与技术,对交通法规也了如指掌。在朋友的指导下,此人学会了驾驶,技术也好。后来,因为必须通过驾校报考,才到驾校报名参加考试,但那不过是有名无实的培训,他在驾校的教练车上只开了一次车,而且是开给教练看的,等于是白白交几千元钱到驾校。象此人不上驾校培训,自己学会开车的人,在社会上其实不少。因此,公安部的规定“必须有驾校教练陪同”、“必须使用驾校的教练车”就落空了,所以这条规定其实存在巨大漏洞让很多人钻。虽然新手上路,属无证驾驶,是违法行为,但交警部门不可能对此种现象进行一一检查,能被发现者,只能是极少数,因此执法就不可能严,无法做到“违法必究”,反而是法律的尊严受到伤害。因此,强迫要求有教练陪同这一条,应该可以酌情考虑修改。比如在美国,就没有强迫必须有驾校教练陪同,有多年驾龄经验的老司机也行。至于公安部规定的学时和路线问题,不能强求一律,毕竟有人学得快,不需要那么多学时;有人学得慢,需要多学时,这就要看个人的实际操作能力与水平了。面对法律的诸多漏洞可钻,还不如修改和完善,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又方便公民。
如果在考试时,公安部不要求“必须使用教练车”这一规定,用公民自己的车——而且公民今后也是开自己的车,而非驾校的车——有什么理由必须使用驾校的车呢?那么公民不经驾校培训,直接参加考试,就不再是难事,很容易落实这一法规了。目前,驾照“直考”与此前出台的政策有“冲突”,有关部门应尽快研究执行对策,否则只是一句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