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点评网 金华新闻] “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的电动自行车先上牌再上路,驾驶员还须考驾照、买保险。”近日,一个针对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新说法,开始在网上流传。此说法的出现,与9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密切相关。该新国标对轻便摩托车进行了重新定义,而该定义将一直争议不断的电动自行车管理再度推向社会关注的焦点。
超标电动自行车要上牌?
此次实施的新国标规定,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自行车将被作为轻便摩托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只有那些最大设计车速不大于20公里/小时,又能像自行车一样脚踏着骑的电动车,才算是真正的电动自行车。不过从目前市民骑乘的各类电动自行车看,这一类属于少数。
9月1日新国标实施当天,不少实名微博进行了解读。其中有网友称,被定义为轻便摩托车的电动自行车,须上牌再上路,驾驶员还要考驾照、买保险。
为此,记者查询了新国标中关于摩托车的内容。新国标第三章中明确规定:无论采用何种驱动方式,其最大设计车速不大于50公里/小时的摩托车被称为轻便摩托车,而车速不大于20公里/小时、具有人力骑行功能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规定的两轮车辆则在此定义外,仍为电动自行车。新国标中并未出现车速大于20公里/小时以上电动自行车须上牌、买保险的相关规定。
电动车企业反对这一标准
其实,关于电动自行车限速甚至超标电动自行车完全淘汰的话题,几乎年年有人提。“老标准已实行了十几年,按5年一修订的规矩,老标准早不符合时代需求,但新的行业标准一直难产。”我市一位在电动自行车企业工作的人士指出,目前最应做的就是尽快制定新行业标准,对电动自行车的身份进行明确定位,从而进一步规范行业。他的观点也代表了大多数电动车生产企业人士的想法。
作为电动自行车行业的“意见领袖”,绿源集团董事长倪捷一直致力于为电动自行车行业呼吁呐喊。9月2日,他在微博上转发了山东商报的认证微博,其内容为“9月1日开始,《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正式实施,新规对电动自行车进行了重新界定,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的电动自行车将会归为轻便摩托车,须上牌再上路,驾驶员还须考驾照、买保险”。倪捷配发了简短的评论:“这是荒唐的,也是不现实的。”
倪捷说,因为此前身在欧洲,对事情不是很了解。但总的来说,他是反对这个标准的:“如果把超标电动自行车赶到机动车道上,只会加剧道路拥挤和交通事故风险,而且上牌买保险还会增加老百姓的负担。”他打算向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了解情况。但他说,情况并不像山东商报微博上所说的那样严重。
昨天,记者在国标委官方网站上看到这样一则消息:8月14日,国标委专门召开会议,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自行车协会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参加。与会各方达成共识,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的修订不受限于《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相关条款的规定,在电动自行车新标准出台后再保持一致。倪捷也表示,照这样看,不存在电动自行车要变身成为“机动车”的问题。
金大集团董事长章小理认为,这个事情要一分为二地看。现有电动自行车企业有两个发展方向,一是做达标的电动自行车,另外就是做轻便摩托车。但轻便摩托车有一个很高的申请门槛,需要相应资质。他说,这将使得电动自行车行业加速洗牌,只有大的企业才能继续生存。据他透露,我市已有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在申请轻便摩托车生产资质,并且拿下来的可能性较大。
市民观点呈现严重分歧
9月3日,记者在市区八一南街一家电动自行车卖场了解到,新国标对销量没产生什么影响。卖场负责人说,知道新国标已施行,但卖场并不会帮消费者去车管所上牌,消费者也并不是很在意是否上牌。
一位骑电动自行车上下班的市民说,购买电动自行车的往往是普通上班族,他们总希望能够更快速便捷地赶到单位。“如果电动自行车要上牌、买保险,还要花费一笔钱,还不如直接买摩托车。而且,电动自行车要到机动车车道上与汽车抢路走,那太危险了”。
但是,多数驾驶汽车的市民则对新国标持赞成意见。有人说:“尤其是刚驾车上马路时,本来心里就害怕,一些电动自行车横冲直撞,不遵守交通规则,又没有上保险,这让我每次见到电动自行车唯恐避之不及。”
目前,我市交警部门已对电动自行车实施户籍化管理。但是市公安局强调,这并不意味着承认超标车的合法性。对于新国标,市交警部门表示,目前尚未接到书面通知,我市一直在探索电动自行车的有效管理方式,超标电动自行车纳入机动车管理涉及面广,需要社会各界的配合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