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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点评网 常州新闻] 本报新闻热线86606666近日接到市民反映,在天宁区
东南陶瓷城对面一小公园里有教练车在练倒桩,“公园里人来人往,教练车上的都是学员,万一把油门当
刹车踩下去,撞到人就出大事情了。”
记者随即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在东南陶瓷城对面的雕庄小公园,不少市民在散步,还有一些刚放学的中小学生穿过公园回家。在该公园的西北角,记者看到了一辆牌号为“苏D6285学”的教练车正在练习倒桩,车身上喷涂了“高俊驾校”4个字,还注明了武进运管处的投诉电话。这处倒桩练习场其实就是公园里的一条道路,为了方便学员练车,路上不仅竖起了一些杆子,还在地上用砖头画了线。由于是练习倒桩,教练并没有坐在副驾驶位置,七八名学员轮番上阵练车。在一旁的绿化带里,还放了几把塑料椅子供等待的学员使用。
由于这一练习点位于公园内,不少散步的市民还会看热闹。“小公园就是给市民休闲的,跑到这里来练车太过分了,这个路口都给他们堵住了,我们走路都不方便。”一位市民向记者诉起了苦,他认为,教练车应该在专门的场地上练倒桩,这样不仅对学员不负责任,也危及周围市民的安全。
前天,记者将这一情况向市运管处作了反映,该处政工科金科长查询后表示,“苏D6285学”的确为高俊驾校的教练车,市运管处已要求武进运管处调查处理。
前天,武进运管处工作人员也表示,在公园里练车肯定是不允许的,运管部门将调查核实。据介绍,《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管理办法》规定,驾培经营者未按照批准的经营区域、教练场地等经营许可事项开展培训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教练员同样有相关规定进行约束:进行驾驶操作培训时,教练员应当随车教练,模范遵守交通安全法律规范;不得在未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定的教练场和公安部门指定的训练道路从事教练。如果违反这一规定,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或者处以500元罚款;整改期间继续从事教学活动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以1000元罚款。 (小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