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宋洁 实习生周雯) 昨日,西安消协联合北京、重庆消协等14家消费维权单位,联合发布维权观点:锦湖轮胎(天津)有限公司超比例使用返炼胶的事实证明,轮胎质量问题不能以“使用不当”推给消费者,不应将轮胎排除在整车质保范围之外。
现状:整车质保多不含轮胎
近年来,有关轮胎质量问题的投诉,在持续增长的汽车投诉中占有很大比例。而消费者在与4S店、整车企业以及轮胎生产企业交涉并提出索赔的过程中,多被对方以“使用不当”为由而将责任全部推给了消费者。同时,绝大多数整车企业还把轮胎作为“易损件”,将轮胎排除在整车质量担保责任范围之外。
今年央视3·15晚会曝光了锦湖轮胎(天津)有限公司超比例大量使用返炼胶代替原片胶的问题。调查发现,该公司为了降低成本,超比例掺入大量返炼胶,由此可能降低轮胎的安全使用性能,进而导致轮胎存在鼓包、裂纹甚至爆胎等安全隐患。
观点:出问题并不全因使用不当
西安消协等15家维权单位表示,锦湖轮胎(天津)有限公司超比例使用返炼胶的事实证明,导致轮胎鼓包、开裂问题的,并非只有“消费者使用不当”一种原因。
目前大多数汽车生产厂家都把轮胎作为易损件,将其排除在了整车质量担保责任范围之外。这种所谓的“行业惯例”,既逃避了整车企业对消费者应该承担的质保责任,也放弃了对上游零部件供应商产品质量的监督责任,并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上游零部件供应商为降低成本而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不法行为。因此,不分原因地将轮胎排除在整车质量保证范围之外的行业惯例,应当尽快摈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