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橡果科技信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橡果信息”)与广东远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远峰”)就“e路航”、“eroda”商标的使用权问题在业界正式发布联合声明。
橡果信息与广东远峰的联合声明如下:
自2011年12月13日起,橡果信息授予广东远峰在中国大陆地区除电视购物、银行渠道、目录销售渠道外的其他全部销售领域对“e路航”商标、“eroda”商标的排他使用权;
再许可他人使用授权商标的权利;
以及独立追究涉嫌侵犯授权商标专用权责任的权利。
同时橡果信息终止“e路航”商标(商标注册证号:5080714)、“eroda”商标(商标注册证号:5080713)在此前对第三方的一切授权。
附件:声明原件
广东远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系东莞市远峰科技有限公司的母公司。目前,广东远峰暂未授权其他人使用“e路航”商标,或者授权他人代理“e路航”产品,任何虚假宣传声称获得广东远峰授权、假冒“e路航”商标的行为,广东远峰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