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坚决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平稳,沧州交警始终将全面强化重点企业、车辆、驾驶人源头安全监管作为全年交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切实做好五方面的工作,着力夯实事故预防工作基础,坚决确保年度事故预防工作目标的如期实现。
沧州交警深入做好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单位监督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组织人员深入重点运输企业开展专题宣传教育活动,保证《办法》顺利执行。7月1日起,全市重点车辆信息核查、对交通安全责任单位的监督检查、监管措施的落实、绩效考核等各项源头安全监管工作按照新《办法》执行;结合相关新规要求和交安监管服务平台升级改造,继续对全系统安监民警进行相关业务技的培训。同时组织全市运输企业交通安全员进行再教育、再培训,进一步提高交通安全员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保证安全员在监管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
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要求,沧州交警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重点查纠运输企业监控平台建设运行情况及相关管理制度健全落实情况。对营运客车未安装GPS的,监控设备失灵失效的坚决停运,对监控平台未运行的企业要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作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禁止其车辆上路行驶。
加强重点车辆动态科技监管,协调交通部门完善重点车辆监管信息共享机制,通过科技手段,完成与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公共平台的联网对接,随时调取系统数据,并将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系统记录的交通违法信息作为执法依据,依法查处,加强对重点车辆的安全监管。
与安监部门协调联动,强化科技管理手段作用,加大投入力度,将安全监管触角向乡镇、村延伸,构建“全覆盖”的重点车辆、驾驶人安全监管全覆盖的安全监管网络;指导督促任丘大队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抓出成效,形成成熟完善的经验做法和管理模式。
推进重点车辆RFID电子标签安装工作,深入重点运输企业宣传RFID电子标签的功能和作用,并作为一项监督检查任务,督促企业按规定完成重点车辆安装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