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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的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14年3月10日开始,召回以下部分缺陷汽车,共计10,155辆。
(一)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2013年12月25日至2014年2月11日生产的部分汉兰达汽车,共计9,398辆。
(二)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2014年1月14日至2014年1月24日生产的部分锐志汽车,共计757辆。
本次召回所涉及的车辆装配的部分前、后排座椅侧空气囊总成的气体发生器本体与扩散器存在焊接问题,可能会导致前、后排座椅侧空气囊展开不充分,从而无法起到有效保护乘客的作用,存在安全隐患。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将对召回范围内车辆的前、后排座椅侧空气囊总成的序列号进行检查,并对范围内的侧空气囊总成进行免费更换,以消除安全隐患。
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将通过经销商与召回范围内的用户联系,安排免费维修事宜。车主可致电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服务热线800-830-8888、400-830-8888和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服务热线800-810-1210、400-810-1210进行咨询。用户也可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www.dpac.gov.cn),或拨打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了解此次召回的详细信息。